各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港澳台侨学生及外国留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将境外生捐赠类奖学金评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奖学金类别及名额
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二等奖1人、单项奖1人)、李喜发香港学生奖学金(3人)、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学金(二等奖1人)、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二等奖1人)、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奖学金(二等奖三等奖各1人)、王彬成优秀华裔留学生奖学金(三等奖1人)。
(二)助学金
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香港学生助学金(3人)、陈明金澳门学生助学金(助学金1人)、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助学金(一等助学金1人)。
二、评审范围和条件
根据有关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或评审细则等规定执行。详见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管理办法(附件1)及学生手册。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学生根据申请条件,填写申请表等材料报所在单位审核。
2.单位推荐:各单位根据名额分配、申请情况和奖助学金可否兼得等要求进行择优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确认建议名单后报学生处。
3.学校审定:学生处组织审核评议并进行全校公示后,确定获奖名单。
四、各项奖助学金兼得关系
为更好地发挥奖助学金效用,激励更多的学生勤奋学习,请在评审推荐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一)已获2024-2025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陈嘉庚奖学金、陈江和“一带一路”奖学金、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海外华文教育专业学生奖学金及“同心助学 松柏成才”助学金的,不可兼得本次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
(二)已获2025-2026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陈嘉庚奖学金、陈江和“一带一路”奖学金、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海外华文教育专业学生奖学金的,不可兼得本次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三)本次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之间不可兼得;同一评审项目的奖学金和助学金不可兼得(如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助学金、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奖助学金)。
五、材料提交
(一)填写申请类别的汇总表(附件2)、申请表(附件3)及佐证材料等(一人一档以文件夹形式归整)打包压缩并命名为“202X级张三xxx奖学金评审材料”报送至境外生年级负责人处,由境外生联络部汇总后报送至邮箱ftz@hqu.edu.cn。
(二)上述材料需插入本人电子签以及楼栋辅导员的电子签名。
(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前。
6776永利集团永利集团办公室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