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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刘超教授荣获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14日 16:52     点击:

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福建省第十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决定》(闽政文〔2025〕294号),我院院长刘超教授的学术论文《中国生态环境法治的空间拓展及其规则创新》荣获一等奖。

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由省人民政府设立,以省人民政府名义颁发,是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最高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旨在表彰具有突出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影响力的优秀成果。

福建省第十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共授予一等奖30项,二等奖70项,三等奖150项,青年佳作奖30项。刘超教授的论文获评法学学科唯一一等奖,也是我院首次获评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刘超教授的获奖论文《中国生态环境法治的空间拓展及其规则创新》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2024年第9期。文章立足于我国编纂《生态环境法典》的时代背景,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创新举措中归纳和阐释中国生态环境法治的“空间拓展”的理论命题,论证从系统创新调整对象维度下的特定规则、运行场域维度下的协同规则和空间整合视野维度下的衔接规则这三个维度,为中国生态环境法治的空间拓展提供良法基础。

近年来,我院持续创新科研激励机制、积极探索有组织的科研、集中聚焦高水平科研成果产出,在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中国社会科学》论文发表等方面实现多维突破。此次刘超教授荣获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充分展示了我院科研创新的活力与特色,将引领我院科研创新步入高质量跨越发展的崭新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