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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9日 08:22     点击:

各班级

根据《yl6776永利集团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25〕21号)、《yl6776永利集团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22〕32号)和《yl6776永利集团先进班级评选办法》(华大学〔2014〕3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学校相关通知,拟于9-11月份开展2024-2025学年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从各学院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本科境内学生中产生;符合校级本科学生奖学金的基本条件且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10%。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必须符合校级本科学生奖学金的基本条件、从各学院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当学年“阳光成长计划”本科境内学生中产生;校级奖学金获得者必须从各学院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中产生,评选办法根据《yl6776永利集团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25〕2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本学期初转专业的学生,符合2024-2025学年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条件的,向原所在学院申请。

4.相关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请参看2025年版《学生手册》。


二、相关要求

1、各班级上报名额: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但班级必须要有推荐排序。

2、评选原则按照班级纵向和年级横向两者兼备择优评选;

3、本学期初转专业的学生,符合2024-2025学年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条件的,向原所在学院(原所在班级)申请;其他时间段转专业的学生,向现所在学院(现所在班级)申请。

4、因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班级务必及时通知到所有同学,并以适当形式在班级内进行公示,及时收集同学的反馈意见,确保评选结果公平、公正。评选前要事先向班主任汇报,评选结果要及时上报班主任审核。

5、请各班按推荐顺序填报名单汇总表(见附件1,2),并于10月8日12:00前将名单及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上交学院学工办(上有辅导员、班主任签名),同时将电子表格以“班级全称+国奖(国家励志奖)汇总表”的形式发送至邮箱ftz@hqu.edu.cn,逾期视为放弃。

6、因时间紧,凡是因为手机关机或本人未在学校而无法按时上交材料者,取消资格,名额由其他候选对象递补。

7、所有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务必10月8日前通过信息门户-奖学金模块线上申请完毕

8、学年学习绩点及排名以6776永利集团下发各班级的2024-2025学年《yl6776永利集团班级学分绩点统计表》为准。

9、咨询电话:2269 2177。

6776永利集团永利集团办公室

2025年9月29日